温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编制温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内容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主要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广度、深度。
(一)深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逐级明确信息公开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照信息公开清单要求,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压实责任主体,实行归口管理,强化各部门、单位责任意识。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队伍,保证不脱节。多方位、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宣传教育学习,深化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助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将信息公开纳入“清廉医大”建设,同部署、同落实,纳入“督查督办”机制同监督、同考核,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
(二)优化公开载体,提升服务师生效能。充分利用双代会、学代会、研代会、离退休干部座谈会、统一战线座谈会等制度化交流平台,向广大师生通报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情况,提高工作透明度,倒逼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质量。以信息公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强化各部门工作有机联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完善优化校领导专题调研、信访、校长信箱等多种工作机制,设计强化学校网站各项功能,进一步便利广大师生反映意见与建议,深入检视学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切实整改落实。
(三)丰富公开方式,健全畅通公开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创新信息的公开与共享方式。注重加强全校信息公开渠道矩阵建设,充分协同学校网站、学院部门网站、校报校刊、宣传电子屏、《年鉴》等多种途径,主动向校内和社会适时公开各类信息;同时开放图书馆借阅、档案馆查阅、校史馆参观等形式提供信息查阅途径;实时更新学校介绍彩页及工作手册等,不断提高档案存档、查询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利用、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及时向广大师生发布涉及学校建设与发展及师生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公开相结合,信息公开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全校主动公开信息累计达15000余条(含新闻报道、各类文件),其中,通过网络信息(包括学校网站、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的占90%左右,新闻报道2300余条,刊印《校报》14期,发布官方微信推送429个,学习强国号发布208条,编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资料》16期,《理论学习导刊》6期。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1. 在校园网首页设有“校情总览”“学校章程”“机构设置”专栏,介绍了学校办学规模、办学遵循、校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2. 在校园网开设“信息(党务、校务)公开”专栏,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凡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专栏公布。
3. 学校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新建、调整情况、《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均以文件形式在校园信息门户公布。学校重大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均通过文件形式向全校公布。
学校于2021年5月30日召开温州医科大学九届教代会暨十六届工代会一次会议,讨论和审议通过《学校工作报告》《第十五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原则通过了《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预算》《工会2016—2020年经费收支审查报告》《温州医科大学章程(修订)》《温州医科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草案)》,讨论了《温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等人才及师资队伍建设相关制度。会议向代表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会后,《学校工作报告》《2021年度预算安排》《温州医科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温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等相继完成发文公布。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第十六届工会委员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温州医科大学信息(党务、校务)公开网:http://zwgk.wmu.edu.cn/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1. 及时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学校招生网等平台上及时发布。通过印制《报考指南》、设立现场咨询点、开通招生热线和开展“招办主任面对面”直播,及时向考生、家长公布、解读招生政策和招生咨询。在招生网首页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室投诉监督电话,方便考生和家长查询录取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遵守招生考试工作流程。“三位一体”招生测试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核阶段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和相关招生学院审核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在入围信息公示阶段,通过电话、网站、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公布入围名单,并且全程在校纪委指导监督下开展。
加强招生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招生网站、招生微信公众号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等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咨询,规范网站、系统运行格式,定期开展信息平台安全巡检,确保信息发布正确规范、有章可循。
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
2. 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开公示相关招生信息。及时完善与更新学科专业简介;提前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复试办法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邮箱、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招生报名期间,线上直播和线下宣讲相结合宣传招生政策。通过多种形式解答考生疑问,如开展线上答疑,发布招生问答,及时回复邮件以及专人接听电话等。涉及研究生招生的学院在网上公开各学院相关招生信息,并尝试通过微博、微信和QQ群等新媒体做好研究生招生咨询服务工作。健全研究生招生过程监督管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室对研究生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和邮箱提前公开。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y.wm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08
3.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及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学校统一印制招生简章,分发至各教学点,按学校统一招生口径开展招生宣传。投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包括相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规定发布。
疫情常态化期间,学校组建招生咨询QQ群,开通抖音,直面考生,解决考生报考问题,举办钉钉公益直播辅导课助力成人高考,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教育学院全员全年通过电话、QQ、微信公众号后台、院长信箱等途径接受招生咨询。在招生报名、考试、成考分数公布等关键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及时提供招生信息服务。招生录取结果在浙江教育考试院官网、浙江考试微信公众号以及继续教育学院网提供查询。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http://jjxy.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三)财务、受捐赠财产、收费及科研经费信息公开情况
1. 财务信息公开。坚持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公开。财务信息相关公开事项为:财务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财务预决算情况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等。
涉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均及时印发全校,及时发布于学校财务网,并通过校园网(计财处门户)、宣传栏、财务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政策制度宣讲会、编印财务报销指南等载体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办事指南的宣传。
涉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财务预决算情况表、“三公”经费等事项,除按规定每年定期在校计财处门户网站上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进行公布外,坚持多种形式公开预决算信息,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会议,通报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财务风险防控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编写《年度财务报告》和《温州医科大学年鉴》中财务部分工作情况,为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
涉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事项,采取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通过校园网主页——学生收费公示栏、计财处门户网收费公示浮窗、处室门口醒目位置收费宣传栏等渠道,将现阶段执行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向学生及社会公开。同时按规定报送给价格主管部门。遇价格调整时,也在上述相应载体上及时更新调整信息。
科研经费事项,配合科技处一年数次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温州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网:http://jcc.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
温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http://jyjjh.wmu.edu.cn/
2. 国资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在校园网和部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医科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系列资产管理采购制度及办事流程。物品和服务的采购信息、采购会议安排、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等均在校园网或相关采购网站上公布,所有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招投标采购信息均在省采购网同步公布。除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项目外,全面实施采购意向、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按要求公开,所有项目采购需求在政采云、浙江政府采购网、竞价网、快速采购网等系统按要求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网上随时下载不付费、无门槛。综合评分法项目评审总得分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层面全公开,成交结果在各相关系统(网站)公开,方便供应商对照自查、促进各方面相互监督,最低评标价法项目最后成交价在各相关系统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图书资料采购(含中外文纸质图书、中外文纸质期刊)采购计划等信息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同时在校园网公告。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教材供应商实行公开招标,教材按照学生自愿原则购买。教材结算信息在校园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均在校园网站上公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与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及人事系统对接,完成省财政厅资产云管理系统2.0迭代升级后的本校资产数据迁移和维护等衔接工作。
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http://gzc.wmu.edu.cn/
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国资处
3. 科研项目及经费等事项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计财处、监察处、审计处多次协调,共同制定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填报《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一览表》,科技处、社科处具体负责《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一览表》的收集,以及各一览表立项信息尤其是经费预算的核对及修改,计财处负责过程信息尤其是预算支出的核对及修改,监察处、审计处负责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年两次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核对、确保公开的项目内容全面、公开数据真实准确与账目一致。在学校门户网站按规定格式和要求设置“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图标,点击进入后能显示公开内容。重点公示科研项目的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支出情况。本学年截止8月底,学校公开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总计近1900项次。
温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公开:http://kjc.wmu.edu.cn/kyjfsyxxgk.htm
温州医科大学科技处网:http://kjc.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处网:http://skc.wmu.edu.cn/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 组织干部事项公开。涉及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制度文件、会议精神、重点工作,在学校信息门户、组织部网站、“温医大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开。将2021年中层干部调整工作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在校园网、橱窗等予以公示公告。将校领导班子2020年度总结报告、校领导干部2020年度述德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层干部2020年度述职报告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将2020年度各党委、党总支上缴的党费及收支情况予以发文公布。在校园网、“温医大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等先进集体、个人;公示校级“两优一先”“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等拟表彰名单。
温州医科大学组织部网站:http://zzb.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组织部公众号:温医大组工
2. 人事师资工作公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温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温州医科大学教授职务评聘“教学特别推荐程序”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补充规定》,实施业绩对等评价、拓宽送审代表性业绩范围,暂缓出国(境)经历要求,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技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等,完成资格审查、评前公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后公示、聘任文件发布等环节,聘任正高30人、副高93人。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材料公示等环节,做好人才遴选工作。入选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浙江省“万人计划”8人、浙江省国医名师1人、浙江省名中医1人、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30人、温州市“特支计划”27人,遴选校“杰青优青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5人,1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树立师德典范,做好评先推优工作。通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查、材料公示等环节,药学院1人获得温州市“扩大新时代对外开放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基础医学院、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附属第一医院3人获得温州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附属眼视光医院1人获得温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深化人事改革,推进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制定《温州医科大学第二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并发文。开展2020年度岗位增聘、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晋升等工作,经个人申报、部门材料审核、评前公示、学院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评审、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聘用结果上报、发文,完成255人的岗位聘任工作。
在人才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公开招聘的要求及《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在校园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结果、拟聘结果。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http://rsc.wmu.edu.cn/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1. 公开教学建设情况。通过校园网首页“校情总揽”的“学校概况”栏目、学校介绍彩页及PPT等形式,对外及时公布在校生规模、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附属医院等教学资源建设情况。通过校园网首页“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和教学建设成果。开展2021年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组织召开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材编写、课程思政、实践基地、教学管理等研讨会,聚焦教育教学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 公开教学管理情况。在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发布学校“十四五”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等内容;在“部门总揽”栏目,发布科室职能分工以及工作流程;在“下载专区”栏目,发布相关手续办理的申请材料,做到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3. 公开教学改革建设信息。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立项、结题等工作,2020—2021学年,共有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改项目、教学案例等970个项目获立项,216个教学研究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相关项目申报通知、评审结果公示、立项名单、结题验收结果等均按照要求在教务处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布。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网:http://jwc.wmu.edu.cn/
4. 就业信息公开。在学校就业公众号(温医大就业)及时公布学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项目。编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和就业流向等。通过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及时公开毕业生就业招聘信息、校内就业招聘宣讲会以及就业工作相关政策。
学校推出“精细排查”“精品课程”“精准推送”“精心搭建”四精服务模式,线上线下齐发力,线下承办浙江省医药健康类专场招聘会,邀请浙江省内56家各地各级卫健委进校招聘,提供报名、笔试面试、入编一条龙求职服务,线上大力探索就业工作云模式,上线云研云就业服务平台,连续推出空中宣讲会、空中双选会、简历云诊断、就业零跑路、就业微课堂、职存丹心、一研为定等系列举措,以云服务、云指导、云培训、云招聘等“互联网+”模式,助推毕业生稳就业。
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与研究生教育微信平台的就业信息栏目公开研究生就业招聘信息、职业发展论坛、校内外就业招聘宣讲会以及就业工作相关政策。网站上及时公布毕业生就业去向及档案邮寄情况,以供查询。利用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就业协议书补办最多跑一次”服务。
研究生就业服务栏目网址:http://yjsy.wm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41
温州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wmu.edu.cn/
5. 艺术教育发展信息公开。大力支持学校艺术团建设,培养文化育人力量、资源。加强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建设,整合课程资源,加强艺术类公共选修课、艺术指导课、艺术类学分制社团建设。主动将艺术教育贴近学生需求,“微舞台·艺术等你来”现已成为校内的响亮品牌。积极参加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校外比赛,在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中,我校选送的参赛作品共获得24个奖项,其中6个一等奖(管弦合奏首次荣获)、7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个“十佳歌手”和1个“优秀歌手”,创下了我校学子参加该项目的最好成绩。在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中共5个作品(声乐1个、器乐2个、“十佳歌手”2个)入围现场展演。参与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五四青春诗会、校园十佳歌手等各类文艺演出活动。积极引进校外资源拓展艺术教育范围,对接“高雅艺术进校园”项目。相关信息通过团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
共青团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网:http://tw.wmu.edu.cn/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制作学生手册,将学籍管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违纪处分、学生申诉等与学生切身利益、学生管理服务有关的制度列入其中,并在学生入学时做到学生和家长各持一册,由辅导员统一组织学生开展制度学习;严格按文件要求组织学生相关评奖评优及辅导员评奖评优、学生违纪处分、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文明寝室评选等各项工作,部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相关通知、结果公示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查阅、咨询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1. 学风建设机制。制作并发放研究生手册,加强《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实施办法(试行)》《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文件的宣传,完善学风与学术规范体制机制。
2. 学术规范制度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布新版研究生手册,开展应知应会考试,加强《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温州医科大学考生考生违规的若干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宣传,明确规定对违反学风与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的学生处理意见,并严格执行文件要求。
(八)学位及学科信息公开
《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在校园门户、部门网站、学生手册等予以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开设“学位点设置”“学位申请”“导师管理”等栏目,公布授予学位的要求、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学科或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和复审相关办法等信息,公示研究生学位授予人员名单和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名单。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研究生学位信息查询和管理,及时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同时,利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等国家工作平台、社会报刊、新闻媒体等,确保学校学位、学位点信息的公开。研究生院网站上设置“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等栏目,对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工作、《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内容公布。研究生院网站上“学科建设”栏目,公布学科建设的成效与评价结果。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网:http://xsc.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处官方微信:温医大学生处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y.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
温州医科大学科技处网:http://kjc.wmu.edu.cn/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教育信息公开情况
1.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及时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官网、学校英文网页、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对外交流合作信息、重大外事活动新闻等。在国合处官网设置“中外合作办学专栏”,发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最新资讯情况和相关政策文件。
2. 教职员工因公出国(境)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教职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温医大〔2014〕42号)文件规定,开展因公出国(境)信息公开公示。公开公示制度涵盖因公出国(境)管理全过程,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信息在出国(境)前及回国(境)后,均需在国际合作交流处主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信息、时间、任务、经费来源和预算总额等信息。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监督,广泛听取建议和意见。
3. 学生出国(境)研修选拔信息公开。为保证学生出国(境)研修学习选拔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学校成立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出国(境)交流项目的认证、执行、协调。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对有名额限制的交流交换项目实行选拔与公示制度,其中,校级交流项目由国际合作交流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和二级学院联合选拔后公示入选学生名单;院级交流项目由学院选拔后公示入选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备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4. 学生托福、雅思考试奖学金发放公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一年两次的托福、雅思考试奖学金集中审核发放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相关部门选拔,对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确保发放过程公开、情况真实。
5. 学生线上国际课程补贴发放公示。对参加国(境)外高校线上付费项目的学生给与一定补助,实行一年两次集中审核发放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相关部门选拔,对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确保发放过程公开、情况真实。
温州医科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部门网站:http://io.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栏网页:http://hzbx.wmu.edu.cn/
6. 国际教育学院在学院网首页设有汉语、英语、法语、泰语、阿拉伯语五个语种。汉语版网页设“院情总览”、“机构设置”专栏,介绍学院办学规模、学院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院基本情况。“新闻中心”“孔子学院”专栏放置新闻。
网页设有“招生信息”专栏,下设本科生招生、双学位临床医学项目、研究生招生和非学历项目招生四个板块。(1)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中英文版的本科生招生简章、入学申请资料准备、学历留学生(本科)入学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生招生和专业设置及课程信息。(2)双学位临床医学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中英文版关于双联课程优势、学习费用、申请时间及申报资格等信息。(3)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中英文版相关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简章、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简章、温州医科大学奖学金申请、专业设置(硕士)及专业设置(博士)。(4)非学历项目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中英文版相关招生信息包括汉语及中国文化学习项目招生、短期进修项目招生及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
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有各类资料可供下载。以文件形式发布新修订的学籍管理、学生奖学金、违纪处分等学生管理服务制度。制作《留学生学生手册》及《来华留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学生人手一册。及时更新公布学籍学位管理、收费管理和学生奖学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温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http://sis.wmu.edu.cn/
(十)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1. 巡视组反馈意见及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本学年省委巡视组未巡视我校。
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保卫处网站发布《温州医科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容涵盖公共卫生类突、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网站发布的信息还包含《温州医科大学治安安全管理规定》《温州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温州医科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类管理规定和实施细节。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校园治安案情、反诈防诈预警信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面向全校师生公布3个校区校园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同步开展线上安全教育。
温州医科大学保卫处网:http://bwc.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保卫处官方微信:平安温医大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未接收师生和公众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党务、校务)公开”专栏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要求。通过信息的主动公开,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评价情况良好,未出现任何持有异议的有效投诉。
五、本年度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学校在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工作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个别职能部门、学院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继续坚持以问题、效果为导向,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予以改进:
(一)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精细化、时效性。继续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利用,将师生关切关注与信息公开内容相结合,提高实时类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校内规章制度、政策信息等技术性、系统性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和针对性,提升信息公开公众体验。
(二)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干部队伍面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度和文件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帮助各部门、单位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从被“推着走”向“主动走”的转变。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对标对表上级要求与评估情况,梳理细化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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